第一章 相识缘于工作

江水如蓝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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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1章相识缘于工作

    杨千寻抬头看了看对面墙上的石英钟,已经过了晚上十点半,该下班了。每天都是这么晚,很容易老的,自己正胡思乱想,办公桌上的手机响起了千寻喜欢的歌曲《梦里水乡》,杨千寻拿起电话,摁下了接听键。

    “千寻啊,我明天就回去了!”手机里传来的是李灏开心的声音。

    “明天星期四,你怎么回来?火车还是飞机啊?”杨千寻对于自己的男朋友一直是关心有加,“看我能不能去接你啊?”

    李灏在电话里说:“不用你接,我家离深圳也不是很远,坐火车也就几个小时。”

    “你走了那么久,我都想你了,什么时候能见到你呢?”

    “很快,很快,等我回去和你联系啊。”李灏挂掉了电话。他总是这么风风火火的,或者说这么干脆,有很多时候都是在千寻还意犹未尽,感觉话还没有说完的时候,他的电话已经断了。

    杨千寻毕业以后在家乡的中学教书,因为一直以来外界的诱惑,让她总想离开家乡,梦想着在外面,能凭借自己的能力,创出一片美好的属于自己的天地。于是她在家中过完毕业后的第一个新年后,就离开了自己的家乡,随着南下的大军到了广东惠州市,为什么最初到惠州呢?那是因为有一个远方亲戚定居在那里,母亲的意思,女儿到了广东,人生地不熟,有个亲戚在,可以照顾一下。在广东惠州,她从一个再普通不过的小打工妹做起,坐到了现在几千人工厂的行政副总经理的位置,差不多也用了五六年的时间。杨千寻有着山东人的憨厚、执着和正义感,不是很漂亮,一张鹅蛋脸上有一双单眼皮的小眼睛,淡淡的峨眉陪衬,千寻最喜欢的是自己的嘴,觉得是自己的五官里面长的最可心意的,记得小时候,有一位东北的表姑妈回老家,见到千寻,曾经欣赏的对表嫂(千寻的母亲)说:“你看千寻的嘴,长的多好看,嘴唇不薄不厚,不大不小,红的好像就要盛开的花朵,透着一股机敏和灵气,太标准了!”千寻很开心,虽然那时候还不懂什么叫美,但是第一次听别人夸自己,感觉心里美滋滋的。所以一直以来,千寻都知道自己的嘴是五官中最美的一个部位。

    杨千寻身高一六五厘米,体重六十公斤,稍微显胖,所以一直在节食,可是每次和李灏见面,节食计划就会宣告失败,因为李灏不怕胖,他总喜欢拉千寻去吃那些平时她碰都不敢碰的食品。每次二人到了酒店,看着李灏吃的那么香,千寻自己也总是忍不住,所以,也不管什么减肥了,先过瘾再说。但是吃完东西刚走出酒店门,千寻就会拉着李灏抱怨“你看你,又叫我吃这么多肉,我的减肥计划又泡汤了!”

    “女为悦己者容,我不觉得你胖就可以了,干嘛刻意去减呢?我不喜欢排骨型的,我是大唐李氏后裔,喜欢以胖为美,你再减肥,咱俩离byebye(再见)不远了!”李灏的一本正经总是让杨千寻非常开心,然后两个人嘻嘻哈哈的逛街、购物,买上一堆零食,分手,各自回各自的地盘。

    深圳这个城市就是这样,节奏快,工作紧张,没有人敢松懈,不然你就可能被别人占据你奋斗已久的位置。杨千寻工作很努力,和她所受的家庭教育有关,记得小时候爷爷经常对她们姐弟说一句话“力气是用不完的,也攒不下,只有辛勤劳动,才能换来丰厚的收获!”千寻一直记着这句话,自从走进社会,一直靠着自己的努力、辛苦的工作、聪明的才智,一步步走上现在的位置。在这家工厂里,杨千寻每天差不多都会工作到晚上十点后才离开办公室,即使没有多少事情,她一般也不会很早下班,做一做工作计划、工作总结,检查前期的工作情况等等,用她自己的话说,熬到现在不容易,要努力,若想有更高的位置和更好的未来,就更需努力。

    李灏是一家电器公司的销售总监,工资加提成每月平均起来,最少也比千寻多出一倍以上,两个人是在一个偶然的机会里认识的。杨千寻公司要举办中秋联欢活动,也就是中秋节这一天的晚上,举办全公司参与的卡拉ok歌唱比赛,总策划总指挥自然是千寻,其中的一个活动环节就是颁奖,比赛得到前三名的都奖励一件电器,一共需要六件小家电,公司选定了李灏所在的电器公司大小不同型号的电视机。策划书确定没几天,于鸣,也就是千寻的助理,把李灏带到了千寻的办公室,洽谈电器购买的业务。这次的业务本来不应该是李灏出面的,但是办公室文员打电话给李灏汇报这单业务的时候,他正好在附近的超市巡查,所以也没有安排业务员,自己就直接到他们工厂服务了。后来因为这个业务,又和千寻来来回回通过几次电话,直到活动结束。2007年的中秋过去,杨千寻已经很久不再想起这个人了。

    一个周六的下午下班后,公司的同事相约一起去湘菜馆吃湘菜,这家聚德湘菜馆离千寻公司大约二十几分钟车程,每隔一段时间,几个同事就相约去吃一次湘菜,aa制,轮流请客。大家都喜欢吃湘菜,千寻是山东人,并不是说山东人都不吃辣椒,但家人从来不食辛辣,自小养成的饮食习惯,在山东长大的千寻,离开家乡前就没有吃过辣菜。杨千寻在广东待久了,也慢慢喜欢上了这种火辣辣的味道。记得第一次和同事一起到聚德吃湘菜,吃的过程就不详述了,但是那种火辣辣的味道,一直到第二天,还在千寻的肚子中乱窜,感觉肚子里有一条火龙,游来游去,可是很舒服,所以几年来,在聚徳湘菜馆少说也扔下了几万元餐费。

    大家找了一个房间坐下,还是老规矩,一人点一个自己喜欢的菜式,杨千寻雷打不动的,照样点了微辣酱板鸭,接着厂长熊林点了剁椒鱼头,人事部经理刘亦灏点了干煸四季豆,于鸣点了一个白灼菜心,一个干锅茶树菇,于鸣是地地道道的湖南人,就是在她的发动下,大家才逐步把聚德湘菜馆变成了他们聚会的固定地点,大家也喜欢上了这个面积不大却干净舒适的地方。他们每次来,老板都会送上一个免费菜,也和老板娘混的很熟悉了,有时候来回不方便,打一个电话,聚德就会安排一辆面包车,把大家拉来,吃完再送回去,有一种贵宾式的享受,聚德的做法,让大家也越来越喜欢这个不算豪华的餐馆。

    大家热火朝天的吃完了一顿晚餐,嘻嘻哈哈的出门等车,这时候,杨千寻看到李灏和一帮人一起走出了聚徳湘菜馆的大门,看到千寻,李灏露出了笑脸,“呵呵,杨总啊,有缘分呢,在这也能遇到你!”说着伸出了手,千寻也很意外,但还是伸出手和李灏握了握,“我和同事一起来这里吃饭,很高兴见到你!”

    “是吗?那我有没有这个荣幸,请你去看场电影呢?要不,去唱歌?”李灏低声的向千寻提议。看着李灏认真的表情,杨千寻礼貌的笑笑,拒绝了。在孔孟之乡长大的杨千寻,又特别受到了爷爷和老爸两位老夫子的熏陶,杨千寻不会轻易答应别人的邀请,特别是没有私交的人。摆手说声再见,杨千寻和同事一起,上了聚德安排的面包车,离开了湘菜馆。

    当天晚上十点半左右,李灏打了杨千寻的手机。杨千寻知道是李灏的电话,因为以前的业务联系,杨千寻手机里存了李灏的电话号码。听着手机里传来的噪杂的声音,杨千寻猜他肯定是在歌舞厅一类的场所。“喂,!喂!”听不见人声,千寻挂断了电话。

    一分钟后,电话又一次响了,还是李灏。杨千寻想了想,还是接听了,“是李总吗?你好!”

    “千寻,我叫你千寻好吗?很长时间了,一直想打电话给你,可是没有找到理由打扰你,今天见到你后,我更加确定,我们可以成为朋友!”李灏的声音清晰的传了过来,电话里不再有歌舞厅的噪杂。“我在应酬客户,在歌舞厅唱歌,很吵很烦,出来给你打电话,这么晚了,你还没有休息吧?”

    听着李灏的语无伦次,杨千寻心中突然有一种异样的感觉涌了上来,说话的声音也柔和了。“我还没有,还在办公室里,准备下班了。我也很想交你这个朋友,谢谢你来电话。你,喝多了吧?”出于礼貌,也因为杨千寻不喜欢和酒鬼打交道,所以一般喝了酒的人千寻都不喜欢应酬,因为说过的话酒醒后不知道他还记不记得,即使记得,喝成那样和别人说话也不尊重别人吧?

    “哦,我只喝了一点,今天是几个比较熟悉的朋友,大家都知道我的酒量。今天见面后一直考虑怎么打这个电话给你。千寻,你知道吗?自从第一次见到你,在深圳这个美女如云,浓妆艳抹的城市,你竟然一点妆都没有!一套简洁的淡灰色西装里面,白色的衬衣领子翻在外面,整个人清爽干净,大方得体,我当时的唯一想法就是,这就是白领啊,这才配称为白领!后来我每次想起你,都是这个形象。”

    杨千寻哈哈大笑,“原来白领就是这么来的啊?你这么一解释,我怎么觉得那么可笑啊,你别逗了!”

    “真的,我不是开玩笑,这就是你给我的第一印象!并且非常深刻,已经刻到我心里了!”

    杨千寻准备不再说下去,“不好意思,我这边有事了,以后聊吧。”挂断电话,看了看对面墙上的石英钟,已经接近23:00,离开办公室,走回宿舍,刚打开门,电话又响了,还是李灏,杨千寻有点不耐烦了,但还是下意识的接听了电话。

    “不好意思千寻,我就一句话,这个星期天,我可以约你吃饭吗?”杨千寻一愣,“可以,但是我不知道那天有没有时间,到时候再说吧。”

    “好的,再联系。”电话挂断了,杨千寻摇了摇头,心中感叹:不愧是做销售的,与人打交道的火候,把握的这么到位,绝不废话和拖泥带水。李灏一米七六左右的个头,一张稍圆的国字脸清晰的出现在眼前,其实自己对他还是有好感的不是吗?虽然接触不多。不管怎样,还是了解一下再说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