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2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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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5)

    “不要。”磐城说,“能不能留不是看小白脸色吗?噢,小白默认是警卫队的一员。”

    “神明,两个同花顺,三个五,我又赢了。”艾薇拉问,“老东西在村子里地位这么高啊,小白是谁?”

    “小白啊,一条有灵性的大白狗。”李叔看来是没有继续下去的意思了,他卷了根烟点燃,手气不在同一水平上,怎么玩都不会开心。

    “狗?”艾薇拉皱眉,这村子的签证官是条狗?

    “比我还高。”磐城说。

    “你们村子里该不会还养着红翎狮鹫或唤雨蛟之类的东西吧。”艾薇拉想象了一下满是魔兽不见鸡鸭鹅猫狗的村子,又想象了一下村民们一日三餐都吃着狮鹫蛋谈土地的收成,她实在没法继续想象下去了,这些村民的日子过得简直比谁都奢侈。

    “狮鹫有一只,还小,破壳不到一星期,不过不是红翎狮鹫,是……什么来着?”李叔问磐城,“你还记得吗?”

    “变种的剑翎狮鹫,乖得不像狮鹫,像条狗,刘叔干什么都得带着,否则就会把屋子给拆了。”磐城说。

    “这玩意能长多大来着。”李叔随口问了句,他印象里狮鹫不算太大,就是吃肉吃得多,真要养也不是养不起。

    “一般肩高超过四米吧,这种狮鹫应该是在曲玉山脉才对,领地意识很强,很少离开领地才对。”回答的不是磐城,他仍然口吃,刚要张口就被艾薇拉下意识抢答了。

    “咳咳咳!”李叔被烟呛着了,“还是得让老刘把这玩意放生了,孤家寡人还是个瘸子,养这么个大玩意不是找罪受吗?回头把腰闪了还得麻烦老妖怪,这可不是好事。”

    “麻烦老妖怪怎么就不是好事了,有这么个全能的家伙在,多麻烦他才对啊。”艾薇拉也就嘴上这么说说,对于村子的情况她完全不了解。

    李叔没急着回答,他吸了口烟,“要是老妖怪不在了怎么办?虽然我死的那天都看不到没有老妖怪的村子,不过我不认为依赖是一件好事。”

    艾薇拉不明白,也接不上话,索性就随口应付了,“是吗……”

    “说回来你跟老妖怪到底什么关系,还有那个小孩。”李叔问,“你跟那小孩差得可多了。”

    “你们怎么这么八卦。”艾薇拉说,“不是不用交底吗?还问这么多干什么,是不是名字、籍贯、身高、三围、家庭情况、每月收入都得全告诉你们。”

    “只是好奇,先生很少捡身体健康和有心智的东西回家。”磐城慢悠悠地说,“李叔虽然八卦,但至少不会把你说成先生买回来的性奴,李叔是很专业的狗仔,只搞不会出差错的大新闻,另一方面李叔的八卦有助于你和其他村民打好交道,其实是为你好。”

    艾薇拉皮笑肉不笑,“是吗,那可真是敬业呢,那可真是谢谢了……”

    艾薇拉想了想,还是打算糊弄过去,她表情严肃,“其实我和丫头是老妖怪是远房亲戚。”

    磐城和李叔一脸“你他娘的在逗我吗?”般吃了屎的表情,李叔说,“老妖怪是石头里蹦出来的,哪来的爹妈,哪来的亲戚。”

    “你们要这么想啊,老妖怪年轻时犯下了些错,比如抛妻弃子什么的……”艾薇拉说得自己都信了,“差不多就是这个意思。”

    “先生没生育能力。”磐城说。

    “他说的话你也信?”艾薇拉反问。

    磐城和李叔对视了一眼,李叔说,“老妖怪似乎对精灵没什么好感,就算去嫖,呸,就算去风流快活也不会找精灵才是。”

    “这你就不知道了吧,我的长辈跟我说过,老妖怪在我们的部族暂住那段时间搞大了一个精灵的肚子,然后部族要求老妖怪负责,让他入赘,老妖怪不愿意,最后闹僵了,他跑路了,明白了吧。”

    “……”李叔和磐城陷入了沉思,一时间他们有些混乱,一边是认识没多长时间的美丽精灵,一边是认识时间很长但是行为极其恶劣的老妖怪,该相信谁,该质疑谁,但是他们不管怎么想都觉得两边都不能相信,这下就难办了,尤其是李叔,这八卦(帮助新来的住民更快更好的融入村子)的重任可压在他的肩膀上(自认为的重任)。

    “难道你们不觉得丫头和老妖怪很像吗?雪发,冰眸,桃花眼,简直就是一个模子刻出来的,再看看那脸,没有七八分像也有五六分的相似度,再一说,那脾气也都一样很古怪,都跟个孩子一样,一会晴天一会阴天,夏天来场暴风雪都不奇怪,根本一模一样啊。”艾薇拉忽地感慨起来,一副痛心疾首的模样,“为什么这么恶劣的人会有这么优秀的基因呢?真是暴殄天物啊,不,也许是教育的缺失以及道德的沦丧才导致了好好的一个妖怪变成了这么一个三观不正的流氓痞子,果然还是暴殄天物。”

    艾薇拉自觉忽悠人的等级得到了提升。但她忽略了西地人和东土人对容貌的审美和判断。

    李叔沉吟起来,他心想,路尘跟清语也就发色、眼睛和眼型像而已,至于脸和脾气根本一点都不像,即使是考虑到精灵的容貌因素也没法从清语的脸上找到一分与路尘相似的地方,要说为什么的话,那就是路尘除了有点阴柔外长相真的太一般了,要是以前他当兵那会儿,就算他天天都在巡逻时见过两三次路尘,三四年下来他也记不住,顶多有点印象,因为确实没有任何特点可言,想记清楚都记不住。

    李叔不由换了个方向思考:也许是因为路尘身上的伤痕太突出才导致了容貌显得十分平凡?也许路尘其实挺俊朗……一定是我想太多。

    磐城瞥了眼李叔身后站在隔板上的尘隼,又想了想自己刚刚说过的话,小心脏恢复了规律的跳动。

    青草被阳光晒得发蔫,任由微风摇晃身体。塔尔洛斯平原总不缺乏巨树,孤独的矗立在一处,身边的一切对巨树而言都显得渺小无比,连同在巨树下的小憩的人们也一样渺小。

    (46)

    一头靛马羚咀嚼着口中草根,脑袋左右扫视,耳朵旋转着将四周的声音纳入耳内,当另一头靛马羚从青草中抬起头时它暂时放下了放哨的活儿,低下头埋进鲜美的青草中。

    一旁幼年的靛马羚们在族群的保护下进食、嬉戏。它们玩耍的方式多样,或是一方追赶一方,或是双方以头角相互冲撞,以此训练自卫技巧,或是独自一头在一旁边跳边跑。

    靛马羚体型偏大,毛发呈现靛色,角长且直,奔跑的速度很快,脾气有些暴躁,具有一定的进攻性。

    “这叫靛马羚,在约400年前一位中领的商人带着自己饲养的剑马羚来到南疆,一位南疆的商人告诉中领的商人,这种羚羊能发财,中领的商人便带了一批约两百头剑马羚来到南疆,同时还带来了六十只中领野兔,中领的商人用自己的资金建造了农场,在自己的农场中放养剑马羚,不巧的是商人并不了解南疆的野兽有多凶猛,掠食者常常潜入农场猎杀剑马羚,商人加固了栅栏,没多久就被一群因狼群追剿而狂奔的野猪给冲坏了,剑马羚逃了出来,与南疆本地的羚羊混成一片,不久,第一批与剑马羚混血的羚羊便诞生了,靛马羚是其中一种,当然这是很久以后的事情了。

    有意思的是养着中领野兔的笼子也在那场骚乱中逃脱,中领野兔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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