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章 在我梦里,在我心里,未曾远去(3)

妩墨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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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她的目光像小兽似的,尖利、戒备,亮得惊人,同事半年有余,她看他,还是和第一次见面时一样。

    程齐哑然失笑:“纪念,你怕我?”

    纪念被问得又一愣,疑惑地看着他,然后摇头。她又不是罪犯,怕他做什么?

    “上车,我送你回去。”说完,转身准备到驾驶座门前。

    她今天状态不佳,程齐担心她出事。

    纪念反应过来,忙喊:“程队。”

    两个人说话间,天已经黑了下来,路灯亮起,照在黑色的车身上,折射出冰冷坚硬的线条。

    纪念开的是牧马人,中型的SUV,很少有女孩子开这类型的车,他第一次见她从车上下来时,也吓了一跳,这一人一车的,要多不协调就多不协调。

    景一见了后,眼睛睁得老大:“纪念,你不会把你男朋友或老爸的车开出来了吧?”

    “不。”纪念看了眼她的车,平静道,“是我的。”

    “酷!”景一朝她竖大拇指。

    程齐至今没见过比纪念还要奇怪的女生,外表娇小柔弱,却又偏偏透着一股倔强,生人勿近的气息,她不像是故作神秘,仿佛是打心底里不愿被人了解接近,可越是这样,就越吸引着自己。

    “程队,我自己能开,谢谢你。”纪念看着他,拒绝道。

    “行,那你送我吧,我没开车。”他咧嘴一笑,露出一口大白牙。

    他都这样说了,纪念难道还能说不?

    两人上了车,程齐舒服地靠在了副驾驶座上,纪念边发动车子边问他:“程队住哪里?”

    “就在你家前面,你到家时把我丢路口就行了。”程齐说。

    纪念看了他一眼,想说什么又闭上了嘴,老老实实开车。

    正值下班的高峰期,路上堵车难行,车里多了个人,纪念觉得不习惯,顺手拧开了广播。

    主持人声音感伤,她问:有多少人还能记得自己的初恋,又有多少人最后嫁给了自己最初的爱人?

    纪念从不听这类节目,立刻转台。

    “咦,怎么换了?”程齐坐直身体,“你们小女孩不都爱听这类节目吗?”

    “我不是小女孩。”纪念淡淡道。

    “哦?那是什么?”

    纪念抬眼看他,一脸“你在说废话”的嫌弃神情。

    程齐乐了,爽朗一笑道:“没结婚前都称为女孩儿,何况你,小不点儿一个。”

    纪念瞥了他一眼,抿着唇不说话了,显然是拒绝再交谈的意思。

    程齐说把自己丢在路口就行,纪念也不和他客气,车子开到月半弯外,她停下来对程齐说:“程队,我到了。”

    程齐点点头,解安全带准备下车:“再见。”

    纪念点点头:“再见。”

    她将车停进车库,接着上楼,进电梯。开门进了房间,她直接瘫坐在地板上,动也不想动,这一路,她都绷着神经,生怕程齐问她关于Able的事。

    哦不,那人说,他不是Able,他叫谈宗熠。

    如果程齐问起,她该怎么说呢?说这个叫谈宗熠的,长得和她死去的未婚夫一模一样,所以,她才失控?

    程齐一定安慰她,大千世界,无奇不有,不过是两个长相相同的人。

    不不不,她曾和他朝夕相处三年,相像到什么地步,她才会认错?何况,她是他的未婚妻啊,谁会认错自己的未婚夫呢?未婚夫,念及这三个字,纪念就心如刀绞,当初求婚的场景还历历在目,仿若昨日,每一个微小的细节,都刻在她的心上,她永生都不会忘记。

    十几岁时,她曾幻想过心爱的男子向她求婚时的场景,一定会有钻戒、鲜花,动人的情话和誓言,总之要多浪漫就会有多浪漫。可是,当遇见这个人之后,她才发现,只要能够和他在一起,这就已经足够浪漫了。

    当他对她笑,她看着他温柔明亮的双眸时,就自然而然地想到了一生一世。

    剑桥的环境是极好的,绿草如茵,一望无际,天空蓝得连一丝杂质都没有。春夏,剑河里有无数的天鹅和野鸭,午后,撑篙游河,躺在温暖的阳光下,微风拂面,说不出的惬意自在。她和Able住在李琴公园外,一栋红砖小楼,两层,外面带一个小院子,院子里,草坪修剪得十分整齐,窗下种着蔷薇和玫瑰。

    那天,与平常无数个日子一样,Able穿着衬衫长裤,拿着洒水管给院子里的花草浇水,溅起的水花在阳光下跳跃,晶莹剔透,他逆着光,面容模糊,偶尔转过头来对她笑,眉梢眼底都是温柔。

    她正戴着手套擦玻璃,看见他对自己笑,整颗心都软软地塌陷下去,在一起这么久了,他仍然令她心动,迷恋。她用手敲了敲玻璃,Able听见声音,扭头看她,她张大嘴,用唇语缓慢地说了一句简短的话。

    Able疑惑地盯着她,而后笑了,像小孩子的那种笑,每一个毛孔透着欢喜。

    纪念丢下抹布跑出去,一头扎进他怀里,仰着头看他,再一次重复刚才的话:“我们结婚好不好?”

    他一手揽着她的腰,另一只手抓起她的手腕,故作嫌弃道:“清洗剂都擦我衣服上了。”

    纪念咯咯笑起来,伸手要摸他的脸,他仰着头,她踮着脚伸长胳膊,两个人嬉闹着,一个踉跄,齐齐摔倒在草地上。

    她索性就赖在他怀里了,Able侧身,伸出一只胳膊给她枕着,两人脸对脸,她又问:“还没说好不好?”

    “婚姻大事岂可儿戏?”Able逗她,“得想想。”

    “谁儿戏了?我可是无比严肃认真的。”纪念一脸正经。

    “哦?”Able忍着笑,挑眉道:“鲜花呢?钻戒呢?求婚宣言呢?”

    纪念一点点地睁大眼睛,做惊讶状:“看不出你这么俗!白长了这一张无欲无求的脸。”

    “唔。”Able低着头,肩膀微微一耸,竭力忍着笑,“结婚本身就是红尘俗事。”

    纪念坐起来,歪着脑袋想了片刻,觉得他说的似乎也有道理,于是,掷地有声地留下两个字:“等着。”然后起身跑开。

    Able抬头,望着她飞奔而去的娇小背影,眼底隐着温柔和宠溺。

    半晌后,她手捧着一束玫瑰回来,将鲜花送到他面前,仰着头,认真问道:“Able,我想嫁给你,你愿意娶我吗?”

    他忍俊不禁,伸手接过玫瑰花,这才发现,玫瑰是他前天摘来放在餐桌上的那束,花茎上还沾着水,水滴顺着他的掌心落了下来。

    纪念真有些紧张了,一双黑白分明的杏仁眼,紧紧盯着他,垂在身下的右手收拢成拳,里面是放着一枚他们一起去看《哈利·波特》时,买来留念的装饰戒指。Able看着她,笑意从眼底一点点流淌出来,温柔蚀骨,他俯身在她额头落下一吻。“我愿意。”

    五月,春末。百花齐放,天地间一片晴朗明媚。

    房间里,一片漆黑,月光透过窗纱照在地板上,朦朦胧胧的一束光晕,她盯着那束光看,人依旧陷在回忆里。

    她今日最深的悲哀,都是对昨日欢乐的回忆。

    林喜儿听见手机响时,正在车里和刚认识不久的蓝眼睛男友吻得火热,手机铃声响个不停,她骂了句脏话,然后从包里翻出手机。她看见屏幕上的名字时,立即对身边的男友做了个手势,理了理衣服,开门下车。

    “妞,大半夜的不睡觉干吗呢?”林喜儿问。

    听筒里传来浅浅的呼吸声。

    “念念。”林喜儿有些紧张。

    许久,纪念才强忍住哽咽,开口道:“我看见他了。”

    这段时间,纪念深夜给她打电话的次数变少了,林喜儿看她的邮件,觉得纪念的生活已经渐渐恢复平静了,她还以为,纪念的伤口已经开始愈合了,也许再过不久就能够走出来。

    “念念。”林喜儿轻叹一声。

    “我看见他了。”纪念固执地重复。

    林喜儿叹了口气,以为她又梦魇了,她至今都没从失去Able的痛苦中走出来。

    “念念。”她斟酌着,缓缓开口,“在医院里,我们亲耳听见医生宣布他的死讯,是我亲手将白布盖在他脸上的。”

    林喜儿红了眼眶,喉咙阵阵发紧,只要一想起那日的场景,她就觉得呼吸不过来。

    二十五岁的Able,在那个滂沱大雨的深夜,永远地离开了她们。纪念的幸福,被埋葬在那间医院,在医生宣判Able死亡的那一刻。

    “喜儿,连你也不信我吗?”纪念几乎崩溃,“他那张脸,几乎夜夜都会在我眼前出现,我怎么会认错?他就站在我面前,和Able一模一样。”她的语气里透着急迫、绝望,还有悲恸。

    “难道Able有孪生兄弟?”林喜儿自言自语,“不,他曾说,他是独子,他父亲在他出生前几个月就去世了。”

    纪念闭上眼睛:“他被当成嫌疑人拘回我们局,就在我面前,我还抓了他的手。喜儿,你相信我,这不是我的幻觉。”

    “和Able一模一样?”她问。

    纪念点头:“是,一模一样。”

    “我尽快把这边的事处理完,然后回去陪你去见他。”

    不疯魔,不成活。

    如果纪念疯了,她就陪她一起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