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九章 戒指

慕斯姐姐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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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高适和岑参酒足饭饱,高适又陪岑参在附近逛了逛,最后给杨心怡带回去不少好吃、好玩的,其中包括从饭店打包的那盘蜜汁薯蓣。

    “啸儿,你先吃别的吧,这些小吃都是岑将军特意买来送你的。这蜜汁薯蓣是晌午的,先放那儿,晚上让厨房热热再吃。”高适体贴地说。

    “不用热,凉吃有凉吃的味道。我小时候……哦,没什么,谢谢二位兄长,你们一定逛累了,我吃东西,你们休息吧。”杨心怡话说了一半连忙岔开,她想说小时候她就经常让父亲帮她买来放凉了当零嘴儿吃,比在饭店里吃热菜更有意思。

    她把东西全都留下,高适陪岑参去书房喝茶说话去了。

    杨心怡打开那些东西,心里莫名地猛跳了一下。这些东西都是她小时候和父亲逛街常买常吃的,她触物伤情在所难免。可是今天,她这心跳的感觉似乎还夹杂了其他的内容。

    这道蜜汁薯蓣,怎么好像和这些天吃过的不大一样?

    杨心怡打开食盒,盯着那些薯蓣看,看了半天,倒是没发现有什么不同。她没用筷子,就像小时候那样,直接用手指掐起一块,放进嘴里尝,也没尝出有什么不同来。

    嗯,就是那家饭店做的正宗味道。那是一家老店,她小的时候就有了,父亲经常带她去吃,有时父亲和朋友们去吃饭,回来也会给她打包一份。这一盒,同小时候的味道一模一样。

    “唉!”杨心怡重重地叹了口气,“爹爹啊,您可知道,女儿曾差一点儿就去找您和我娘去了。女儿被人砍了头,死里逃生,这回还要冒用别人的名字。爹爹啊,娘,女儿好想你们!”杨心怡自言自语着,流下了眼泪。

    泪水滴进了食盒,掉在一块薯蓣上。

    “爹爹,想不到女儿今天又吃到了像小时候您帮我打包带回的一样味道的蜜汁薯蓣,这薯蓣上沾了眼泪,就成了咸味的了。爹爹,您最爱看我贪吃薯蓣的模样,我吃了这块咸味的,您再对我笑笑,好吗?”杨心怡哽咽着一边说,一边用手拿起那块沾了眼泪的薯蓣,透过泪映入她眼帘的,却一下子把她惊呆了。

    那块薯蓣的下面,粘着一个东西——那是杨心怡特别熟悉的、珍贵的、始终挂在心上的特殊物件,那是一枚男式玳瑁戒指,虽然不是特别贵重,但是对她来说意义非凡!

    她从薯蓣上摘下那枚戒指,小心翼翼地用手帕擦干净,举在脸前,陷入了一段甜美的回忆。

    那是她很小的时候,有一次,父亲得了一副龟壳,就说,拿去找人给她和她母亲每人做一套首饰。那首饰师傅很良心也很仔细,做完两套首饰还剩了一小块料,就给他父亲省出来一枚戒指。

    玳瑁这东西戴了辟邪,男人戴着,出征时万一遇到什么险境,不但可以化险为夷,万一受伤,还能消炎镇痛。心怡母亲的那套首饰,下葬时给她戴在了身上。杨心怡的那套,当时她伤心悲痛,就摘下来也放进了母亲的棺椁,想替她陪着母亲。所以,那一副龟壳的制品,最后就只剩下了这枚小小的戒指。

    后来,随着时间的推移,那枚戒指越来越光亮,作用也越来越神奇。谁要是有个头疼脑热或是伤口发炎,戴上几天就效果明显。父亲于是不再舍得戴了,留着当“药物”备着,一直放在杨心怡那里保存。

    有一次,父亲又看到那枚戒指,就对杨心怡说:“闺女儿啊,这戒指是男式的,你的手指细也不能戴,总放着也可惜了。将来你嫁人,就送给你的夫君吧,他戴着保个平安,你心里也踏实。

    “不,爹爹,不给他,留着您戴。”杨心怡乖巧地说。

    “哈哈,傻丫头,爹爹现在也不当武将了,既不出征也不杀敌的,用不着这东西。将来你找个武功高强的,戴着它会有用。”父亲摸着她的头,笑着说。

    杨心怡和亲远嫁时,这枚戒指就跟着她来到了北方奚族。但她没有把它送给李延宠,因为她对和亲这件事心中抵触,就像拒绝李延宠亲热一样,她也不肯送他任何有象征意义的礼物。

    那时,杨心怡一般时候都是心情郁闷,坐在屋里不动,所以食欲很差。李延宠担心她,总是陪着笑脸,问她想吃什么,他都会帮她弄来。

    这天,杨心怡似乎也是真想吃鱼了,或许只是给李延宠个表现的机会,也或许是故意刁难、考验一下他,就说:“我想吃鱼,现钓的那种活鱼。”

    现钓的活鱼?要知道,这里是冬天的北方,江河正封冻着呢。连官兵们出征前摆酒壮威都是吃干鱼或者咸鱼,上哪儿弄鲜鱼去,何况还得是活的?除非刨开河里的冰去楞捉!

    依李延宠的性格,他是不会因为自己的家事吩咐士兵去刨冰钓鱼的。他有时只会求周群帮忙干些家里的事,比如给杨心怡弄薯蓣和蜜,因为周群是兄弟,和其他人不一样。

    这回,周群碰巧不在,李延宠就只好自己带上工具,去河边刨冰。他心想,心怡是大家闺秀,自小优越惯了,吃鱼都要吃活的,这也难怪。到这里来,冬天只有咸鱼干,吃起来肯定口味差多了,心怡是吃不下那味道,所以才只是吃素,营养都跟不上了。再说这北方蔬菜也少,再这样下去,心怡就会越来越瘦弱,那他心里得多不落忍啊!

    他来到冰冻的河上,先凿开一块冰,朝水里撒了点儿干粮,又把鱼竿放了进去。坐在冰面上,冷风吹得他浑身发抖,坐了小半天,也不见鱼儿上钩。难怪,这大冷天的,鱼都躲到水里深处了,那里比上面暖和不少,鱼儿就算贪图诱饵,但更贪图温暖啊。

    李延宠还怕被别人看到,不敢在那儿待太长时间了。他一着急,就趴在冰面上,想伸手进去捉鱼。

    他趴在那冰冷湿滑的冰面上,头朝下伸向水中,身子也向下探着,伸出一直胳膊,不顾冰水刺骨,使劲地往下摸啊摸,有几次,他都兴奋地摸到鱼了,刚要使劲捉,那鱼又从他手边游走了。

    他摸一会儿,手就冻得麻木了,拿上来,放进棉衣里暖一会儿,等恢复了知觉,再伸进去摸。这样反复了不知多少次,终于,他摸到了一条鱼!

    那鱼在他的手中拼命挣扎,他握住半天没敢动,怕它再挣脱了。那鱼的身子好滑,他保持着一个姿势半天,想等那鱼离开水缺氧后再拿它上来。他的手冻僵冻红了,感觉都快冻掉了似的,终于,那鱼挣扎的劲头小了、动作也不那么猛烈了,他使了个大劲,才把手拿上来。

    可就在马上就要上来的时候,那鱼又一猛然使劲摆动,他的手也连忙使劲做抗争动作,没想到,胳膊正刮在了巨大的冰碴上,那冰好锋利好坚硬,血顿时流下来,伤口像一张大嘴,又大又深。

    他顾不上疼,看着手中胖胖的大鱼,掂了掂都足有三斤重了,他真是很高兴,赶紧抱着鱼跑回家,给心怡看。

    “啊?这么多血?你把鱼杀了,它怎么还在动?”杨心怡看他那满手满胳膊的血,都流到衣服上了,但根本没想到是他的血。

    “没有杀它,快找个盆装上它,待会儿找厨子来做了吃。”李延宠还憨厚地笑着,自己先试着脱去棉衣,再到水盆里洗伤口。

    “呀!是你的血?”杨心怡这才知道,是李延宠的胳膊破了。“来,我看看,家里有纱布吧?我给你包扎上。”

    杨心怡有些后悔,这么冷的天,让李延宠这个全族的首领去给她刨冰摸鱼,也是有点为难他了。这还弄伤到这么厉害,出了这么多的血,仔细一看那伤口,杨心怡吓得直咧嘴。

    她就帮他仔细地清洗伤口,又小心翼翼地上药,再包扎上,忙乎了好半天。李延宠疼得直咬牙,但眉眼间却笑着,笑得很幸福。能让心怡这样伺候自己,真是难得啊,这样看来,受点伤都是值得的。

    那条鱼果然味道鲜美,杨心怡吃了不少。她嫁到奚族来一是心情不好,二是这里的生活条件的确和洛阳城无法相比,几乎见不到蔬菜水果,偶尔有一点儿,李延宠都是珍贵小心地带回来紧着她吃,实际上却既味道差又不新鲜。这里的人都吃夏天里做的风干肉食和鱼,她最是讨厌那种土腥味儿,闻着就不舒服,更不要说吃了。

    这回终于吃到了新鲜的活鱼,她的脸上不经意流露出满意的微笑,李延宠心想:心怡她笑起来真好看啊,只要她笑,我宁愿为她天天刨冰摸鱼!

    这条大鱼,李延宠只是第一顿陪她尝了一小口,然后就吩咐厨房冻上,每次给心怡做一点,维持她吃了有五六天。李延宠发现,心怡这几天脸上都有点儿长肉了,不再像前些天那么瘦弱了。

    厨房来汇报他,一条大鱼吃完了。

    吃完了,那,心怡下顿又没有可口的菜了?李延宠想再去刨冰捉一条来,可看看胳膊,伤口还没好。

    怎么办?一狠心一咬牙,他穿上棉衣,又去了河上。

    这回他比上回有了些经验,比上次的时间也短,他带回来一条比上次还大一些的鱼。杨心怡看到活蹦乱跳的大鱼在盆里扑腾的样子,又笑了。李延宠却一呲牙一咧嘴,伤口冻到了,发炎了,化脓了。

    “延宠,来,我再给你换换药,准是又弄湿了,还冻到了。下次不要在给我钓鱼了,我已经吃好了。”杨心怡第一次对他这么亲热地称呼,平时都是冷冰冰地和老百姓一样称呼他“大王”的。

    “没事,一点儿都不疼。心怡,最爱看你笑的样子。”李延宠看着她帮自己包扎的小手,情不自禁地用另一只手拿过来,放在嘴边亲吻了一下。

    “化脓了,光上药不行。”杨心怡包扎完,去打开柜子,那里都是她的嫁妆。她仔细地拿出一个盒子,轻轻打开,又拿出一个丝帕小包,珍贵地一层层解开,里面才是那枚小小的戒指。

    “延宠,这是我父亲留下的玳瑁戒指,能消炎镇痛。我父亲说,男人打仗时戴上它还能躲避灾祸。送给你了。”杨心怡递给他,心里开始渐渐地想和他好好过日子了。

    “这么珍贵的礼物!心怡,我收下了。你帮我戴上吧,这是岳父大人留下的珍贵纪念,我一定好生戴着,更好好地爱护好你,为我自己,也替岳父大人。你嫁给我,岳父岳母在天堂也就放心了。”李延宠对天发誓道。

    从那以后,这枚戒指就没离开过李延宠的无名指。

    此刻,它却出现在这盘蜜汁薯蓣里!

    杨心怡的心颤抖了。那个高大的身影,那天在饭店里的惊鸿一瞥,延宠,他是认出我来了!他还时常去那家饭店,去期待再次见到我啊!

    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