疾风骤雨 2

谷雨白鹭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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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几个月,袁克放在北平老老实实做回工商总长,名门公子。

    从前他就是玩主儿,爱玩、会玩、玩得起。天上飞的,地下跑的,草里蹦的,水里游的,各种活物一概全玩!

    文玩类更是应有尽有,核桃、橄榄、扇子、笼子、葫芦、手串,头头是道,珍藏无数。

    外间人笑话他是打鱼摸虾,耽误庄稼;年纪轻轻,玩物丧志;提笼架鸟,不务正业;八旗子弟,少爷秧子;清朝遗风,未老先衰……

    他倒想得通,把恶心话当笑话听。没事时去鸽市转转,不买也凑个热闹,看看有没有好货。琉璃厂也老去,一面儿全熟。

    只是现在,心里总有件事挂怀着,使他难以真的痛快,看什么东西,皆是兴致缺缺。

    “七爷,我听说前儿周少爷新得一对鸽子,说是什么铜背孝头玉栏杆——”

    “喔?”袁克放一抬眉,道:“那可是好货,若真是铜背孝头玉栏杆,还不把周希北给美死!”

    “可不是。我虽不懂鸽子,可看周少爷的得意劲头,可真是美上天了。”

    袁克放嗤笑两声,不再追问。

    张隼看这铜背孝头铁栏杆是引不起他的兴趣,又说:“七爷,不是一直想自个驯鹰玩吗?刚巧有人从张家口捕了一只黑鹰,两斤多……”

    一提鹰,袁克放眼都直了。能玩的他都玩尽了,唯独驯鹰只看别人玩过,自己还没亲手操练过。想驯鹰想了几年,要不时间不合适,要不鹰不对脾胃。现在张隼又提起这茬,两斤多的鹰又是最适合驯鹰的体重。他如何不心痒难忍?跃跃欲试?

    但驯鹰,熬鹰也熬人,熬鹰、喂食、拉膘、洗胃、调驯、捕猎……每一步都要亲力亲为,全神贯注。

    想了想,还是摇头放弃了驯鹰的打算。

    “张隼,你现在别拿这些东西招我,我可不上当。再说,驯鹰哪有驯人得趣,如果还是把一个倨傲的女人驯服就更有趣了。”

    两主仆相视一笑,心领神会。

    官员对待下属,如同驯鹰,说上是恩威并济,刚柔相间。说下是要他做狗,他就跑,要他做鹰,他就飞。

    该冷时冷,该热时热;该近时近,该远时远。

    余冰臣的书信飞雪一样寄过来,冗长之文,诉说两件事。沈一赫已经绣好观音圣像;军服的货款。尤其第二件事,迟迟不给的款子,让他如热锅蚂蚁,起卧难安。他甚至亲自来到北平工商部,希望面谈。都被衙门老爷推皮球一样推来推去。

    仲夏最热的时候,在余冰臣忍无可忍的时候,突然接到来信,袁克放让他安心回吴门等待,不日他将到江南为三哥婚礼采买用品。

    袁总理的三公子袁克栋要结婚了,袁克栋乃是正室廖氏最有本事最得意的孩子,文武双全,相貌堂堂。堪配的未婚妻也是北方王上官家的小姐——上官宜鸢。

    宜鸢小姐貌如秋月,姿容丽人,还是难得一见的女大学生,各各方面都是翘楚中的翘楚。袁克栋只消一眼就相中她做自己未来的妻子,心动意念,一见钟情。

    这桩婚事,哪里都好。虽然袁克栋的母亲廖氏嫌弃宜鸢非正室嫡出,心里有点别扭,但看儿子如此喜欢也就罢手丢开。

    只是上官宜鸢身体赢弱,大学没念完就休学回家疗养。在家休憩几年,慢慢地岁数也大了。今年初,上官家试探性地捎话来,婚事是不是再议……袁克栋一口回绝,执意要娶宜鸢小姐。

    拉拉拒拒,婚事终于敲定在十一月初九。

    大户人家的联姻不是小事,它关系到日后两家人的利益和福祸。

    袁克栋是袁父最依仗和心爱的儿子,他的妻子将来是要当家理事的主心骨。袁家拿出十二万分的诚心,务必要把婚礼办得风风光光。婚礼上用的各色物品都要最、最、最好的东西,大到婚床、帐围,小到一个针头都不敢怠慢。

    身为工商总长的袁克放自然首当其冲被委派成“采购部长”,嫡母廖氏把清单开列出来,他只管拿着清单跑断腿去。做得好是本份做不好是能力欠妥,办事不力。

    如此一来,郑氏也无法说,不好。

    关于袁克栋的这位未过门的妻子宜鸢小姐,郑夫人有点隐忧,觉得儿子现在离开也是好的。临行前她细细吩咐儿子:“为着你三哥,你是一定要把事情办妥。三哥结婚本是喜事,我的心却一直为你悬着。”

    “母亲,你莫着急,事情都过了这么久。她早就应该忘了我。”

    “你这孩子……”郑氏无奈用白指点着儿子的脑门,“招惹谁不成,偏惹你三哥心尖上的人。”

    “母亲,我不是说了很多次,我没有招惹她,而且我当时真不知道她是三哥的未婚妻。”

    关于宜鸢和袁克放的插曲,一直是郑氏念叨儿子男女不妨的诟病。

    当年,袁克放刚从欧洲留学回国,正是满腹经纶,意气风发。一肚子的“自由、民,主、博爱”的理想主义,为了贯彻理想,他偷偷瞒着家人应聘到女子大学当西洋美术课教授。

    袁教授博雅风趣,不仅对历史了如指掌,还能对时政时针时贬发表独特意见,他带领同学们排话剧,演文明戏,画西洋画……一时间在学生中威望很隆。许多女学生把他当成到了新时代的白马王子。

    其中,有一个女孩爱他特别深,那个女孩就是在京求学的上官宜鸢。

    当时读大学刚在国内开办,为了避人耳目,上官宜鸢特意改用母姓,在学校大家也只称她为密斯肖。大家谁也不知道对方的底细。

    袁克放爱好金石书画,爱好喂鸟逗鹰。对男女之事开化得早,开化后他也曾孟浪过几年,流连烟花,圈养歌伶。可心里有一杆尺,良家妇女、小姐格格绝不能碰。他不想给自己找麻烦。更不会同女学生玩爱情游戏。

    宜鸢只是他千百个学生中的一员,没有任何不同。可宜鸢不是这样想,她情窦初开,芳心初动,把他当成白马王子朝思暮想,不久就为他得了茶饭不思的相思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