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都市题材小说创作笔记】

跳舞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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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先说明,这是我自己写着玩儿的,原本没打算发出来。现在发在这里,只是为了新书凑一些字数出来,呵呵~

    以下观点仅代表本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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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有这么一个问题,曾经很多很多读者都问过我。

    “跳舞,你自己写的这些书里,自己最喜欢哪一本?”

    每次看到这个问题,我都会想起一个很装逼的答案:下一本。

    当年球王贝利就是这么回答的,别人问他进的那么多进球,最精彩的是哪个。他回答是:下一个。

    我一直觉得贝利的这种回答很虚伪,而我也一直不喜欢贝利。他做人太圆滑。

    我喜欢马拉多纳,他才是我心中真正的球王,因为他真性情。

    所以,当我面对这个问题的时候,我没有用那个装逼其实很虚伪的答案。

    我想了一下,答案应该是这样:最喜欢的是《嬉皮笑脸》,然后是《邪气凛然》,最后是《yu望中的城市》。

    然后问我的人,很多都会忍不住多问一句:啊?你不喜欢恶魔法则啊?恶魔法则是你现在人气最高的一本啊,网络上点击高,又出繁体书又出简体书还改编网络游戏……

    这种时候,我多半也会虚伪的说:也喜欢啊。呵呵——看,我也有虚伪的时候。(其实很多作者心里,最喜欢的自己作品,往往都不是名气最大的那本。)

    其实真实的原因是:我最喜欢“都市题材”的小说,所以我列举的三本书,也都是我写的现代都市题材。

    嬉皮笑脸是早期的一本纯都市情感,那是我目前写过的从文字水准上来看最高的一本。用心也最多。而且不yy。

    而yu望中的城市是我在起点第一本走红的书。这本书的意义在于,我是从这本书开始,从纯都市转向写都市yy的。

    而《邪气凛然》,不用我多说了,则是给我带来了巨大的收获。我做了一个尝试,就是一本都市小说,用一种偏硬派,偏写实的风格,来编制一本都市yy小说。

    所以我写了一个陈阳,一个勇敢热血,义气无双的男人。而为了追求写实风格,我查了很多黑道的资料——并不是拿着把西瓜刀去砍人,就叫黑社会了!那只是小混混而已。我写到了大圈,写到了青洪,写到了北美的华人社团。

    当我写到小五被追杀跑路的时候,我真的找了几个曾经在道上混的兄弟去问:到底道上的人跑路,是怎么跑的?

    结果,就有了小五从南京一路被追杀,南下去广州。住破旧的小招待所,拼命的转车,布置疑阵,迷惑追杀的人。当时我的一个朋友还告诉我:其实,跑路的情况,被条子追反而简单了。最危险的是被道上追。一个是因为条子追上你,最多抓住。被道上追上了,就是死路一条。而且,当你被道上通缉追杀的时候,他们往往动员的力量,甚至比警方都要密网。

    结果有读者问我是不是真的在道上混过——呵呵。

    写到小五躲进传销窝点的时候,我还特别做了很多的资料备课,终于将传销窝点的那些情况写出来了——结果就有读者在书评区说,写的太真实了,还问我是不是真的经历过传销。

    包括写小五后来坐船偷渡去北美,我也查了很多资料,海上船上是什么情况等等,力求真实。

    而小五去越南的那一段……呵呵,很多人不知道,我是真去过越南的。只不过是去旅游而已。我写的小五从广西坐豪华游轮去越南,那条船在公海就开始开赌场,这些都是真的!我坐过那条船,晚上也在公海上在赌场里输过钱。

    包括写小五在夏龙湾登陆,夜宿海防市,那宾馆里只有虎牌啤酒卖,以及越南的治安种种惊人的地方,都是我当初亲身经历。

    还有河内大酒店,那个混血美女上班的夜总会,叫海洋之星夜总会,我也去过!当时我就住在河内大酒店。

    甚至于,写到小五在河内被越南人追杀,跳进河里游泳跑掉,那条河也是真的有!

    写到小五去了加拿大,在温哥华的时候,我专门找了温哥华的市区地图来看,还有一些温哥华市的各种资料。甚至于,有读者问我是不是在温哥华待过,因为正如我书里写的,大圈的那家修车场所在的海斯丁大街,的确就是温哥华有名的黑街:是妓女,毒贩出没的地方。

    ——结果邪气凛然那本书红了-

    可其实,都市小说很难写。

    单纯从写作的困难程度来说,西方魔幻类和奇幻类小说最容易写。

    为什么?因为没有任何限制!你可以完全凭空编造一个世界,随便你设定大陆,海阔天空,天马行空的去随便写!!对于这种书来说,作者就是上帝!你可以移山倒海,随意去创造发挥。

    但是,写都市小说不行!!

    因为现实,就在我们身边。你写的离谱了,人家一眼就能看出来。

    比如我前文写的某些小说里的经典桥段:身价几亿,请同学吃麦当劳,还认为这是一种很高档的举动……

    还有一些“经典”的桥段:比如,主角穿得很简朴,带着女朋友去珠宝店买珠宝,服务员狗眼看人低,还说:就你这样的家伙,你卖得起吗!然后就是主角很豪爽的掏出一张什么什么很牛逼的卡来,装逼之后发威……经典桥段啊!

    每次看到这样的桥段,我都会觉得很好笑。

    这样写的作者,多半没有去过珠宝店买东西的经历。现在这年头,哪家店铺的销售员敢这么对顾客??不想要这个饭碗了!现在找份工作多难啊……谁敢不小心翼翼的捧好自己的饭碗?很多读者是做服务行业的,应该深有体会,谁敢莫名其妙对客户翻白眼?呵呵。

    我记得看过印象最深刻的两个搞笑桥段是:第一个,某本书,主角认识了一个来自美国的警察,对方自我介绍,是“芝加哥市刑警大队的副大队长”……看到这个头衔,我当时笑得眼泪都出来了。

    第二个,某书,背景是中国大陆,写主角经历一场官司,在法庭之上:有法官,还有陪审团……

    我当时看了就想,这位作者多半是港剧看多了。因为大陆的法院是没有这种东西的。

    大陆的法庭,没有“法官”,只有“审判长”,更没有什么陪审团之类的东西了……

    当然了,并不是要写书之前都亲身经历过,但是起码的生活底子要有一些吧。

    就算有些东西作者不知道,但既然是都市小说,主要故事可以随便去编,可细节方面,必须真实!

    就算你真的没去过高档酒店会所,没有去珠宝店买过钻石,你也从来没有去法院打过官司……可是……

    至少也可以略微了解一下吧。好,你懒得去查证,懒得出门……可是有电脑啊!

    百度大神无所不知,点击一下网络很难么?

    这就是没有写书的诚意!是否对自己的作品真正的用心和负责了。细节都不肯努力去取证的作者,写不出好的小说。所以我通常看书,尤其是都市题材的小说,先看头五章,不管桥段是否吸引人,如果看到三个以上的常识性的乱盖,我闪人。

    细节决定一切!

    别认为这是无用之功,因为如果一个作者连细节都不肯下功夫,那么如果让人相信他会在主线和故事下功夫呢?你连细节都偷懒不用功,我不相信这种人,能在百万字以上的主线故事写的多好!

    别以为读者好糊弄。事实上读者们的眼睛都是很明亮的。如果你在细节上随便乱盖,不肯用心的话,读者很容易就会看出来。尤其是喜欢看都市题材的读者。

    没错,所谓的都市yy小说,其实就是在给读者编织一个美妙的白日梦。

    可就算是做美梦,大家也希望这个美梦越逼真越好,这样才能得到更大的快感。

    不是么?-

    都市小说,难就难在这点:你写的一切东西,都必须在这个框架之内。必须符合“常理”,符合“常识”。

    这些,就是生活常识。

    如果你写的是异世,随便怎么编都可以,但是写都市,在很多领域,就不允许你乱写,不允许你乱来。

    我一直最喜欢的就是都市小说,我总觉得写都市小说的时候,我可以发挥得更好,我可以更清晰得把握住人物的心理。

    都市小说相对于其他题材的yy小说来讲,最妙就妙在:奇幻类的,魔幻类的,你都可以全部杜撰。

    但是都市题材,最大的微妙就是:【半真半假】!

    如果假的多了,这个“梦”就太不真实,无法让读者有阅读时候代入的快感。

    如果真的多了,太过写实,就会太过枯燥乏味。

    半真半假,如何把握这个“度”,就看作者的个人发挥了。

    ——跳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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